竞价升舱:细则

  1. 下列条款及细则(下文简称为“条款及细则”)适用于您(下文简称为“您”) 为获得从最初购买的瑞航经济舱 (SWISS Economy)/瑞航高级经济舱 (SWISS Premium Economy) 升舱为商务舱的机会(下文简称为“升舱”),或从最初购买的商务舱升舱为头等舱的机会(下文简称为“升舱”),而向瑞士国际航空公司 (Swiss International Air Lines)(下文简称为“瑞航”或“航空公司”)提出的报价(“要约”)。
  2. 仅可对瑞航承运的指定航班提出要约,并且旅客应持有相关航班已出票的有效的瑞航经济舱 (SWISS Economy)、瑞航高级经济舱 (SWISS Premium Economy) 或瑞航商务舱机票。对于往返特拉维夫的航班,不接受从商务舱升舱至头等舱的要约。对于往返日本的瑞航航班,仅可对瑞航指明且界定的“固定”金额提交要约。
  3. 提交要约的任何人在提交要约时必须达到其居住国家/地区相应的法定年龄。他们被视为已获授权代表要约中列明或记录的人员行事,并使其受到这些条款及细则的约束。
  4. 您在向航空公司预订(无论直接通过航空公司预订还是使用其他间接方式)时提交并呈递给航空公司的要约应使得要约中列明的人员在遵守这些条款及细则的情况下,有权成为升舱人选。如果最初的预订中有多名旅客,那么升舱要约适用于每一位旅客。要约金额将乘以最初航班预订中涵盖的人数。在提交您的信用卡详情前,您将会看到升舱的总金额。
  5. 不允许以组合不同升舱产品的方式从瑞航经济舱 (SWISS Economy) 或瑞航高级经济舱 (SWISS Premium Economy) 升舱至瑞航头等舱 (SWISS First)。
  6. 航空公司没有义务接受您的要约,且不表示任何旅客将获取升舱。要约的接受与否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要约还取决于升舱舱位的座位空余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法提供升舱,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飞机或联程航班延迟等。
  7. 您同意,您的要约最晚在定期航班出发时间前 48 小时随时都可供航空公司接受。您可最晚在定期航班出发时间前 60 小时更改或取消您的要约。一旦航空公司接受了您的要约,那么您在法律上有义务支付最终要约的价格,且无法再撤销升舱,除非这些条款及细则另有规定。
  8. 航空公司可在定期航班出发时间前 60 至 48 小时之间随时接受您的要约。如果航空公司接受了您的要约,您的信用卡会立即被扣除全额款项,航空公司会向最初航班预订中的每一位旅客提供升舱服务。收取的总金额将包括升舱适用的所有预付税和手续费(若有)。航空公司已接受的升舱不得由您全部或部分分配或转让给其他人员或航班。
  9. 如果瑞航取消航班并将您重新安置到瑞航运营的其他航班,您提出的且已被接受的任何与最初预订有关的要约都可以转移到新航班上,前提是较高舱位仍有余座。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较高舱位无足够的座位来履行您的升舱(仅限于最初要约被接受的升舱),您为升舱支付的任何款项将退还到支付时所用的信用卡中。如果您的预订被转移到非瑞航营运的航班,那么航空公司不能保证将您升舱到较高舱位。在这种情况下,您为升舱支付的任何款项将退还到支付时所用的信用卡中,且上述抵消规定同样适用。
  10. 瑞航接受您的要约后,您无法再进行任何退款、累计或更换。以下情形除外:
    1. 要约被接受且您获取升舱的航班已经取消。
    2. 要约被接受且您获取升舱的航班已经取消,并且瑞航为您重新预订了最初预订舱位的其他航班。
    3. 您的要约被接受且您获得升舱,但您无法在升舱舱位获得座位(例如,由于没有余座)。这包括设备变更(如果在新飞机上较高服务舱位没有余座),或联程航班延误导致您错过获得升舱的航班。这不包括因您个人责任导致无法升舱的情形。
  11. 如果由于设备变更,在您购买了升舱的航线上可以升舱到较高舱位,只是内部布置不同,则您无权获得退款。
  12. 如果退款得到批准,您为升舱支付的款项将退还到支付时所用的付款卡中。如果退款得到批准,将以支付升舱费用时使用的货币进行处理。如果按照以最初支付升舱费用的货币完成退款需要使用外汇汇率,则会采用通用的现行汇率。航空公司可能会收取转换费和其他费用,因此汇率可能会调整。退款金额不得高于以原货币支付的升舱费用。
  13. 如果您根据承运条件第 5.4.1 条支付了最初购买的瑞航航班的座位预订费并且您的要约被接受,则座位预订费将予以退款。
  14. 您最初购买的机票的票价条件仍然有效,即使您的要约被接受并且您获得升舱,也依然适用,包括但不限于航班取消政策和变更费。
  15. 您的要约被接受后,原始机票的行李限额仍将适用。
  16. 升舱到更高客舱等级(瑞航高级经济舱 (SWISS Premium Economy) 除外)时,您将获得奖励里程。您可以在 Miles & More 飞常里程汇了解更多信息。
  17. 航空公司无法保证向已接受要约并且已获得升舱的旅客分配其具体座位。
  18. 航空公司不能保证您乘坐新装修的瑞航商务舱 (SWISS Business) 或瑞航头等舱。
  19. 如果您的要约被接受且信用卡已被扣除升舱费,但是您未获得升舱,那么您可以要求退款,前提是满足这些条款及细则所述的相关退款条件。您在此同意,申请退款时您将出示 (i) 您在要求退款时相关航班的登机牌,以及 (ii) 通知您获得升舱的电子邮件。您应在申请退款的航班出发后 3 个月内通过服务中心联系航空公司。
  20. 航空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修改或变更这些条款及细则的权利。此等修改或变更不影响条款及细则的实质条款,亦不影响已接受的要约。
  21. 这些条款构成双方有关竞价升舱的完整且唯一的协议,并且取代之前有关当前事项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或口头)协议或安排。
  22. 航空公司未行使任何权利不得解释为未来放弃行使任何权利,而您在未来行使此类权利方面的义务应继续完全有效。
  23. 这些条款及细则受到瑞士法律的约束。在不损害您向其他主管法庭提出诉讼的权利(根据强制性当地法律)的情况下,您接受巴塞尔法庭的专属管辖权,以解决任何因这些条款及细则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纠纷。
  24. 这些条款及细则应结合航空公司的承运条件和隐私政策来理解,该等文件由此并入并构成这些条款及细则的一部分。